前科犯缓刑期间不收手 拉着女儿一块干 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女)原来是菏泽市某医院药剂师,离职后因非法从事疫苗药品经营活动,于2009年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判决后,庞某某到济南继续从事疫苗药品非法经营活动,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孙某则是庞某某的女儿。孙某是济宁某医科学校毕业生,也曾经多次劝母亲收手别干了,甚至还大吵过一架,但母亲却听不进去。由于“看到母亲自己干确实太辛苦了”,孙某于2014年底,也加入进来帮母亲的忙,主要负责联系涉案上(下)线人员、收(发)疫苗药品等具体事务。 自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利用网络聊天工具,在多个群内发布、获取相关疫苗的购(销)信息,进而与国内上(下)线人员联系确定购进(销售)疫苗、生物制品的品种、价格、数量和收(发)方式,非法经营疫苗药品和生物制品。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主要从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疫苗公司的业务员和疫苗贩子手里收购疫苗,这些疫苗多为临近保质期的“便宜货”。而且他们只收购二类疫苗和各类免疫球蛋白,因为这些药品属于自费药品,利润比较大。他们收到货后再每只加价5毛到2块转手发出,全国所有省份都有他们的下线,一次最多能发上千只疫苗。 运输保存极不规范 销往国内24个省(市) 经食药监管部门核查,二人经营的疫苗及生物制品虽为正规厂家生产,但由于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仓库温度更是达到14度,已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应该属于劣药。经对涉案人员审查,以及对大量物品证据进行梳理,专案组查明:庞、孙二人在网上联系国内10余个省(市)的10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流感、乙肝、狂犬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加价销给国内24个省(市)的近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为降低进货成本,庞、孙二人有时会购买临近保质期限的疫苗,在民警现场查获的疫苗中,最近的保质期距离案发时仅有不足两个月。在嫌疑人控制的22个银行账户中,涉嫌非法经营收款金额竟高达3.1亿余元,累计金额(含收入、支出)则高达5.7亿余元。 目前,庞某某、孙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国内多家涉案医药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因违规向无资质人员销售疫苗药品、生物制品,均受到当地食药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国内部分涉案疾控部门基层站点负责人也被当地警方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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