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蔚晓贤 1月1日上午,潍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关中队为一名占道经营的摊贩开具了一张《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这也是潍坊市制定出台《潍坊市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后,全市首个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案例。 当天上午,西关中队工作人员在辖区例行巡查时发现,在位于鲁发名城小区附近的鲁发中心街有一名摊贩正在占道售卖草莓。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当予以处罚。考虑到这名摊贩是第一次在这里摆摊经营,占道面积不大,而且对于城管执法队员的检查非常配合,经过查询,符合《潍坊市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适用条件。执法队员向该名摊贩指出了违法行为、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让其签订《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记者从潍坊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自1月1日起,潍坊市首个以部门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的《潍坊市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落地实施。市城管局探索建立的“首违不罚”机制,第一批共整理出9条事项清单。对单位罚款上限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对个人罚款上限为200元以下(含200元)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违法行为(主要是涉及市容、环境类)首次免罚。 同时,潍坊市实施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度,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应当履行告知承诺程序,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填写《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工作中及时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坚持批评教育为先,督促其认识自身错误,改正违法行为,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承诺。 潍坊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的施行,让执法单位在遵循法律法规前提下,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采取包容审慎执法方式,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感受“执法力度”的同时感受到“执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