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 退休奖励费有望并轨 “机关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明显要比企业的高出不少,标准啥时候能够统一?有的困难单位这笔奖励费还发不出来,咱们有必要把这笔钱的来源统一一下。”独生子女奖励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有委员提出这样的建议。 记者了解到,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是在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而企业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则是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单位效益好能保证发放;效益不好很难兑现。 山东省政协常委、省妇联副主席任月英认为,现行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存在“二元制”,其实靠企业或者靠单位都有风险,最好还是靠社会统筹。 对此,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史书林说,省卫计委将大力推动困难破产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难落实问题。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资金发放标准不同问题,将推动两者资金来源和发放标准的并轨; 并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纳入社保统筹基金列支,维护退休职工合法权益。 山东省人社厅巡视员董广驰表示,涉及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资金来源和发放标准问题,需要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并研究修改山东目前正在实行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建议在国家出台相关文件政策后,再做相应调研、协商和测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