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店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为电信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开出张店区首张反诈行政处罚单。 日前,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反电诈中心接到报案,张店辖区内有人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反诈中心民警立即会同潘庄派出所民警循线追踪。经过研判调查,成功锁定了嫌疑人刘某某,并依法对其进行询问。 经询问,刘某某交代,2022年12月21日其在网上搜索贷款流程,收到了一名陌生人的私信,称可以帮忙贷款,但需要刘某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信息。由于刘某某的账户有不良征信记录无法完成正规贷款操作,便同意了对方的要求。经查,该账户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致使多名受害人被骗17万余元。 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刘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成立,张店警方决定给予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后,张店警方首次运用该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第一起案例。 (记者王敬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