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崔立慧 近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发布了全市首例因故意拖欠公租房租金被法院“限高”的案例。 翟某某,2015年11月与原东营市住宅发展中心、东营未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东营市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入住,其在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一直未缴纳租金,运营公司通过上门催缴、电话通知、发《律师函》等多种方式多次进行催缴,翟某某一直不予配合。根据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运营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向东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2022年4月3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对翟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 公租房是国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人员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严禁转租转借、长期闲置、长期拖欠租金等违规使用行为。近年来,东营市市直公租房持续开展公租房清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84户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已全部腾退。 下一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整治公租房领域转租转借、长期拖欠公租房租金等违规使用公租房的行为,确保公租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真正把保障性住房这项民生工程做到群众心坎里,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能够真正得到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