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齐鲁网8月25日讯(东营电台左振平)近日,在东营垦利县城区,发生了一起机动车辆将道路中的一段护栏撞倒的案件,乍听起来这不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吗?其实不然。 7月19日18时20分左右,垦利县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新兴路明珠怡和园小区门口护栏被撞,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民警迅速调取肇事周边监控录像及高清卡口信息,经过对录像内容的查看,发现一车号为鲁eee﹡﹡﹡的厢式货车交通肇事逃逸的过程。通过监控画面可以看到,7月19日14点18分16秒,一辆白色厢式货车从画面左侧行驶过来,停在了监控摄像头的下方。随后从车上下来了两名分别身穿绿色衣服的男子。两名男子下车后就走出了监控画面,而白色厢式货车则停留在原地。14点19分30秒,无人驾驶的厢式货车开始自行向后滑行,半分钟的时间,该车撞倒马路中间的护栏后方停了下来。 垦利县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李学勇介绍,当驾驶员把车停下之后,就离开了车去办自己的事情了,驾驶人离开过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这个箱式货车就开始从南向北自己向后溜车。 通过监控画面还可以看到,当白色厢式货车向后发生溜车时,还差点与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可以说当时的情景那叫一个惊险啊。而接下来,当该白色厢式货车的上的两名男子发现车辆撞到护栏的情况后,竟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将撞到的护栏扶起后,若无其事的驾驶车辆走了。最终该起案件被垦利警方认定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垦利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李学勇介绍,倒车是因为驾驶员没有遵守停车的操作规范而造成了,这个事故中驾驶员是明显存在过错的,因为这个事故也造成了公共财产的损失。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当保护好现场然后打电话报警,但是他却选择驾车驶离了现场,这样的话他就明显再逃避法律,这样我们就认定,他是驾车逃逸。 最终垦利警方根据监控画面中的车辆信息,找到了当时驾车的司机,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了惩处。 垦利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李学勇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95条、99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于肇事逃逸的行为应当给驾驶员罚款两千元,驾驶证记十二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治安拘留处罚,我们根据相关的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建议广大的驾驶员朋友在停车的时候一定要有拉手刹的好习惯,不管是在坡道也好,还是在平面也好,如果不拉手刹,很有可能造成车辆溜车的情况,这是驾驶人无法预料的,所以在停车的时候,一定要在离开车之前确认自己车的手刹是处于拉起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