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在线7月9日讯 近日,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依法帮助当事人李某夫妇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李某夫妇共育有三个子女,长女李某娥,长子李某军,次子李某民,另有一名养女李某燕。李某娥自幼由其祖父和继祖母收养并与父母脱离关系;李某燕自幼因其生母有病,被李某夫妇收养;李某军虽然也曾被送往祖父处生活,但因身体原因被送回,并由李某夫妇为其建土木结构六间房及宅院一处,娶妻生子。李某民结婚时,李某夫妇为其建砖瓦结构五间房屋的宅院一处。李某军为此与李某民及李某夫妇发生纠纷,1998年在村书记的主持下,李某军与李某民签订了分家协议,李某军分得西院,李某民分得东院,李某民给予李某军补偿款5000元,李某夫妇与李某民在东院共同生活,生活费由李某军、李某民共同负担。协议签订后至今,李某军只向李某夫妇支付过200元生活费,其它从未过问。李某夫妇生病时一直由李某燕与李某民共同照管,并支付医药费。李某夫妇现年老多病,已无生活能力,需要子女的共同赡养,为此来到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李某夫妇,立即受理此案,并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该案。承办人详细询问了李某夫妇案件的事情经过,在李某夫妇的授权下,对案件进行了必要调查了解,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向高唐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高唐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军、李某民、李某燕每人每月向李某夫妇支付赡养费529元,李某夫妇的住院费用由李某军、李某民、李某燕平均分担,并轮流护理李某夫妇。至此,该起老年人赡养费纠纷案件得到顺利解决。 近年来,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把老年人维权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对老年人赡养案件免予经济审查,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努力使每一位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