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网络) 12月15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司法局获悉,2017年菏泽市法律援助标准较2016年将有所提高,其中城镇人均年收入10080元以下、农村人均年收入7200元以下的人群,纳入法律援助体系。 近日,菏泽市下发《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人群供养标准的通知》,确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至504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至3600元。伴随全市城乡低保人群供养标准的提高,法律援助标准也相应提高。 根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的规定,今年菏泽市城镇人均年收入10080元以下、农村人均年收入7200元以下的人群,纳入法律援助体系。 现阶段,菏泽市司法局开通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法律援助潜在对象如遇法律困境,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咨询请求援助。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称,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市民应打消“不花钱难办事”的顾虑,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减轻自身负担。 近些年,菏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把法律援助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与基层综治规范化平台建设有机结合,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先后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 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中心”等荣誉称号。(记者 苏龙生 通讯员 冯子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