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在线7月12日讯(通讯员刘月异 王荣智)“这是法律援助申请表,请您在这上面签上名字……”2017年7月11日,宁津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津城街道刘刚村,帮一位卧病在床的老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 2017年7月10日下午,年近七旬的刘某来到宁津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值班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刘某称其妻付某于2017年6月7日驾驶电动三轮车(载有乘车人李某)与范某驾驶的中型普通货车相撞,事故造成付某多处骨折,李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现李某家属将付某起诉至法院,近期就要开庭,刘某不知该如何应对,经人介绍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值班律师了解到付某现因没有治疗费用已回家养伤,至今无法下床,生活又十分困难,建议刘某办理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因刘某不识字,法律援助手续无法办理;而付某又卧病在床,儿女又常年在外打工,无法办理委托手续,针对这一情况在场的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张彦敏决定上门为付某提供服务。第二天一上班,张彦敏就和同事来到付某家,帮她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两位老人说:“遇到这么大的事,真是愁坏了,多亏了你们。”刘大爷老两口对工作人员再三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宁津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深化便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转变,架起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连心桥”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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