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在线5月18日讯(通讯员 张镇琢)近年来,广饶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把残疾人列为法律援助服务的重点对象,落实“四个保障”,努力为我县广大残疾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服务网络保障。在县综治工作指挥中心一层大厅建立了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临街落地,开辟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进出,并在大厅内放置了轮椅、拐杖、助听器等助残器具,方便残疾人使用。充分发挥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联络站的作用,实现法律援助与助残服务的零距离对接。 二是程序简化保障。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残疾人,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梳理引导工作;对县内残疾程度为三级以上或持有法律援助绿卡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直接提供法律援助。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现场审批法律援助申请,减少其奔波之苦。加强与县残联的工作联系,建立三级以上残疾人动态数据资料库,逐步实现网上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三是队伍建设保障。成立了县残疾人维权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援助律师与残疾人结对帮扶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维权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为残疾人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及定期开展残疾人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等多项服务,打造残疾人维权靠山。制订了“法律援助阳光助残”活动实施方案,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联络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阳光助残”活动。 四是办案质量保障。在对残疾人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通过电话回访、案卷评查、旁听庭审等形式,对案件承办人的工作态度、 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全程质量监督,进一步实现“应援优援”,办案“零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