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督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创新工作措施。日前,根据省卫生健康委部署要求,青岛市全面启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将选取全市30%以上的消毒剂和抗(抑)菌剂生产企业、消毒器械生产企业和卫生用品(抗抑菌剂除外)生产企业参与,按照生产企业产品类别,对消毒剂和抗(抑)菌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抗抑菌剂除外)三类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监督,对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和其他有关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终根据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和重点监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将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评价结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将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并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和差异化监管等挂钩,推动岛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再提升。 2022年,青岛市创新思路,在全省率先探索对第一类和第二类抗(抑)菌制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初步探索构建起信用监管、自律规范的消毒产品卫生监管新秩序,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用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