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淄博高速交警支队获悉,为确保2023年“五一”节假日期间淄博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4月29日0时至5月4日6时,淄博辖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运输车辆需持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签发的高速公路临时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通行高速。 节假日期间,除必要的应急抢修施工外,高速公路各类占道施工、养护作业于4月27日前全部停止。 4月27日至5月3日,每日14时至次日凌晨2时,淄博西收费站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驶出高速,可就近绕行桓台北收费站、桓台收费站、文昌湖收费站、淄川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 请广大驾驶员通过关注淄博高速交警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关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拨打96659或12122电话,使用导航地图等方式获取路况信息,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避开拥堵时段和拥堵路段。(全媒体记者刘伟 通讯员牛玉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