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发布通告,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有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交通实际,经充分调研论证,对城区多个路口交通管理措施作出调整。 一、柳园路文化中路路口北口:限时禁止掉头,左转车道变更为左转 直行车道。 禁行时间:非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早7:00—8:00、晚17:00—19:00时段。 管理措施:禁止自北向南行驶的车辆在路口北口掉头;其余时间段允许车辆择机掉头。同时,路口交通信号灯放行方式由南北对称放行,调整为南北单向放行。 二、南关街湖滨路路口北口:限时禁止左转。 禁行时间:早7:30—9:00、晚17:00—19:00时段。 管理措施:禁止自北向南行驶的车辆在路口北口左转驶入湖滨路。有左转需求的车辆,可向南直行至南关街湖南路口掉头,或向南行驶至三岔口后右转进入湖滨路向东行驶。 三、湖滨路聊堂路路口南口、东口:限时禁止左转; 聊堂路繁森路路口:限时禁止掉头。 禁行时间:非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早7:00—8:00、晚17:30—19:30。 绕行路线:自湖滨西路进入聊堂路确需左转或掉头的车辆,可绕行至朝阳胡同或孔繁森纪念馆门口掉头后返回;自聊堂路驶入湖滨西路需左转或掉头的车辆,可绕行至昌润路口掉头。 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调整,给予为期1个月的适应过渡期。适应过渡期后自2023年5月18日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警察取证和现场查处等手段予以处罚。 来源:聊城交警直属一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