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创新推进田长制工作,做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相关工作做法被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学习。 三月时节,走进兖州区漕河镇西曹村,千亩良田春意盎然,小麦长势喜人。该村道路两侧关于耕地保护的宣传条幅、墙绘展板随处可见,耕地保护氛围格外浓厚。 在一处“兖州区漕河镇西曹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公示牌”上,清晰标记着该村农田分布情况,让人一目了然。“我们村现有耕地1500多亩,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也是周边的良种繁育基地。”三级田长、西曹村党支部书记韩文涛说。 作为一名田长,每周至少巡一次田,是韩文涛的重要职责。手拿手机,穿上巡查员马甲,骑上电动车,巡田工作就开始了。“在手机上点开鲁地云app,签到后就可开始巡田。”韩文涛骑上电动车绕着村里的农田巡上一圈,碰到村民在田间作业,他也会到田间查看作物长势,更为重要的是看看有没有田间栽树、乱盖房屋、挖土取沙这些常见违规行为。“如果碰到这些问题,就及时制止,解决不了的,拍照上传至鲁地云,进行问题上报,交由二级田长,这样逐级上报解决。” 其实,除了韩文涛,该村还有6名巡查员,建立起了一支耕地保护巡查员队伍,每名巡查员负责包保对应的耕地区域,实现了每周巡查全覆盖。“现在大家的耕地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加上巡田监管,这么多年,没有发生一起乱占农田的行为。” 在兖州区,只要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地方,都建立了田长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 根据《济宁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济宁市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并将田长制开展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耕地保护激励评价体系,目前已明确各级田长共计9884人,充分发挥了田长耕地保护监督作用。 同时,注重耕地保护正向激励,充分发挥省、市耕地保护激励政策红利,促进“田长制”工作开展。去年以来,济宁市微山县、汶上县、金乡县陆续被评为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