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的通告》。根据该通告,重点禁用区划定范围为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建成区;一般禁用区划定范围为市域其他范围内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该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该通告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和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通告所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中的第ⅱ阶段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根据该通告,重点禁用区自2023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中的第ⅰ阶段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中的第ⅱ阶段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一般禁用区自2023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中的第ⅰ阶段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此外,该通告规定,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按照环保编码登记管理要求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所属机械基本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提交的信息编制环保号码并建立管理台账。鼓励以购买或共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新换旧”、拆解报废、更换发动机、出境销售等方式,加快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应急抢险任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