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人才的住房需求,7月18日,淄博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创业创新谷市级人才公寓项目租赁型房源开始申请报名。 此次分配的租赁型房源共计210套(含3套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安居房),面积50-170㎡,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淄博市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区划调整后)、淄博新区(规划调整后)的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以及注册地在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淄博新区的“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和“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按照政府公布最新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 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报名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需在2019年11月21日之后首次在淄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本地(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和淄博新区)无私有住房。此次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7日,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