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城市发展最大的动能,推动青岛高质量发展,需要引进大批高素质人才。4月22日,山东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传华介绍,今年3月,青岛将“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范围扩大到国内(境)外毕业学年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可在线进行学籍确认,落户资格审核实现“秒批”,目前已有1.88万名学历人才和在校大学生申请落户青岛。 想要建功立业,首先要安居乐业。刘传华介绍,自2012年青岛市启动人才公寓工作以来,实现了每年开工建设人才住房不少于100万平方米的目标,为缓解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2月,青岛市再次提出,2020年全市将建设和筹集不少于10万套人才住房。 放宽申请人才住房的学历要求
(图片来源:《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编号:青政发[2020]2号) 根据政策,在青岛全职工作且在青岛市无住房,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均可申请人才住房。此外还有一个弹性的兜底政策,就在我市创新创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也纳入到人才住房的分配范畴。 人才公寓财政补贴 最高40% 刘传华介绍,10万套人才公寓分为租赁型和产权型,租赁型人才公寓以40~60平米的户型为主,产权型人才公寓根据区域规划,基本在70平米以上。 考虑到人才安家落户的前几年,经济条件、物质保障等困难偏大,市人社局采取弹性补贴政策。在租赁型人才公寓方面,采取阶梯式降低的补贴政策,比如租赁期是三年的人才公寓,首次申请人才公寓的租金价格是同等租赁价格的60%,也就是说财政补贴房租的40%,第2个三年的时候,个人交租增长到80%,财政补贴降到20%。产权型人才公寓的购买价格通常不高于同区域同时点的商品住房的80%,由财政补贴20%。(记者 丁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