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潍坊市公安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通行秩序,方便城市货运车辆物流配送。自6月1日起,潍坊市公安局将对潍坊市城市配送车辆城区通行限制进行调整。 自6月1日起,城市配送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每天0时至6时(含)向城区禁行区域内实施物流配送运输,不需办理潍坊市城区限行通行证;在其它时段通行,需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其它货运车辆进入城区,继续执行《关于对城区道路实行限行通行的通告》、《关于国ⅳ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实施禁行的通告》、《潍坊市公安局关于重型柴油货车实施限行的通告》的限行、禁行规定。同时,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级别,按照应急响应级别规定的时段及车辆种类禁止或限制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