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8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提起公诉4458件8325人。其中,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侵犯商标权犯罪3100件5266人,起诉4136件7741人;批捕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侵犯著作权犯罪107件174人,起诉145件304人;批捕侵犯商业秘密罪28件53人,起诉27件56人;批捕数罪或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70件133人,提起公诉147件220人。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侵犯著作权犯罪纷纷“触网”是近几年来的一大特点,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可以转换为数字形式在网络上传播,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保护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此,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软件等保护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侦查,更好地运用技术手段全面搜集和固定证据,并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促进规范侦查行为,提升办案质效;为应对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不断更新的技术手段和带来的法律适用难题,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组建知识产权专门办案队伍,培养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精准高效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