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沂水县以临沂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在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省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选取4个乡镇先行先试,构建农村信用评价、综合运用闭环管理体系,推进“信用有形”“信用有价”建设,实现了群众、村居、经营主体“多方共赢”,蹚出了一条以信用助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沂水路径。2023年3月,该县入选构建农村“信用 ”体系统筹推进美德山东和信用山东建设试点县。 制定评价清单,构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农村居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居3类评价对象,围绕评价对象在社会面上产生的正负面行为及村规民约、精神文明建设等有关内容,研究制定69项正面、76项负面清单指标,设定“aaa、aa、a、b、c、d”6个评价等级,先后组织42个县直部门、18个乡镇(街道)、45个村居负责人对三类评价对象相关指标逐一论证、评级。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对a级及以上的进行正面激励,对b级的进行引导向好,对c、d级的进行负面惩戒。 设计闭环流程,确保信用评价准确权威。针对三类评价对象,分别明确信息审核责任主体,设定标准化、全闭环的信用评价流程,严格按照“信息采集员收集提报——村信用议事会审核——村‘两委’研究——村内公示——信息采集员录入——镇级复核”流程进行评价,对评价内容实行月审核、月认定、月录入,确保信用评价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权威性。 搭建信用平台,实现信用评价智能管理。坚持数字赋能,建设沂水县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依托平台数据与分析模型定期整合分析信用信息,自动生成评价对象的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截至目前,已完成对4个试点镇182个村12.8万名农村居民、全县375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1043个村居的信用评价。开发“信用沂水”小程序,直连农商银行“沂蒙云贷”系统,通过信用二维码,实现扫码知诚信、扫码知政策,足不出户轻松办理贷款。2022年,全县284家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授信4.63亿元,用信2.65亿元;4个试点镇信用居民总授信1.1亿元,用信4200万元。 坚持因地制宜,保障信用评价高效推进。坚持易于操作原则,鼓励村居探索适合本村的正面激励措施、负面惩戒措施,方便群众日常文明行为量化、评价,最大程度调动群众积极性。探索建立信息采集、录入、授权使用等各环节信息保护机制,确保平台数据信息安全可控。积极发挥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调动部门、企业、群众积极性,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实施激励惩戒,抓实信用评价结果运用。针对农村居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居3类评价对象,分别从信用加分、物质奖励、项目支持、荣誉激励等方面进行激励,从资格限制、信贷设槛、通报批评等方面进行惩戒。2022年,4个试点镇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4万余次,支出信用激励资金19.58万元,节约雇工支出244.2万元,12345热线诉求量同比下降6.5%,群众满意度平均提升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