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李姝军 孙亚 眼下,在一场事故中受伤的亢某某还在治疗中,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要多亏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帮助。 据了解,3月12日,孙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在聊城高新区济聊一级路行驶时,和亢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事故造成亢某某严重受伤。经医院诊断,其存在创伤性休克、多发肋骨骨折等多处伤情。 事故发生后,聊城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及时向伤者家属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政策,并立即联系伤者所在医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预案,开通救助基金垫付绿色通道,及时为伤者垫付了抢救费用17万余元,帮助患者顺利进行治疗。 民警提醒,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高新区交警大队始终坚持“解危救急雪中送炭”的救助宗旨,本着救助基金“应救尽救”的救助理念,依法合规救助每一位危难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切实把救助基金工作做稳做好,真正使困难家庭得到有效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