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和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的公告,政策执行时间均为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并再次公布相关政策,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识别此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具体为,“二孩”家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1%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三孩”家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20%。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优先予以分配。 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方面,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2023年2月4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和100%的购房补贴。 此外,根据淄博“人才金政50条”规定,我市引进人才在规定区域内新购新建商品房的,再给予10000元补贴。在二手房交易时,推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和二手房“带押过户”机制。即:交易资金受政府监管,确保不发生交易风险;房屋有银行贷款的,在不用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实现房屋过户,减轻交易资金压力。(记者 董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