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翔宇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电动车行车秩序,泰安交警景区大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始终保持严管力度不减,不断优化调整勤务工作模式,严厉打击电动车违法行为,全面压降事故,稳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部署,突出策略。大队在近期召开的工作部署会上,就当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频发、易发的规律特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对症下药,制定更加严密的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要求全体民辅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恪尽职守、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整治行动,形成“紧抓不放、严管严治”态势。 强化管控,突出严密。针对电动车体型小巧、出行方便的规律特点,组织优势警力,在单位、学校、景点公园、农村公路等电动车通行较多的路段开展检查,在日常岗点勤务及巡逻管控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电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整治行动的震慑力。从严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提高交通违法查处率,进一步规范电动车交通出行秩序,全力创造文明、有序的行车秩序。突出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特别加强对早、晚高峰时段的监管力度,坚持“逢违必究”的工作原则,加强巡逻管控,坚决遏制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4月份以来,共查处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340起,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执法,突出防护。在开展整治行动期间,执勤民警、辅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执法,遇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交管工作时,耐心向其讲解,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防止矛盾激化。充分认识到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自身的安全防护摆到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执勤时穿着反光背心、佩戴单警装备,携带执法记录仪、警务终端等取证工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广泛宣传,突出全面。通过违法处理窗口、宣传栏、led显示屏等手段,全面宣传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来的危害,提高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交通意识,确保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入脑入心。依托宣传阵地,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开展专题讲座、通报典型事故案例等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通过警保合作,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以及交通志愿者作用,加强对村民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并定期组织民警、劝导员、宣讲员走进村镇广播站,利用农村“大喇叭”有针对性提示,形成一种严管头盔佩戴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