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波 日照市高度重视“稳就业、保就业”的政策落实工作,为稳定经济大盘,根据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和税务部门密切配合,打出失业保险惠企惠民政策组合拳,充分发挥出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作用。 一、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今年以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参保单位减轻负担4509万元。 二、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单位或个人享受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初步测算部分行业企业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7800万元,失业保险费1368万元,工伤保险费1380万元。下一步,将根据上级部署进一步扩大缓缴范围。 三、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在放宽企业在职职工参保缴费时间的基础上(由参保缴费满36个月放宽至满12个月),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补贴范围。申领补贴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可以查询到。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今年以来,全市为1291人次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209万元。 四、充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继续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今年以来,全市为750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5176万元,缴纳医疗保险费1024万元;为15655人次发放失业补助金627万元。 五、继续实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规定享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 日照市各级经办机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现免申即享,失业保险金、补助金和技能提升补贴申领零材料全程网上经办,通过社保经办系统对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一对一跳转缓缴提醒,尽最大力度方便企业、群众及时便捷享受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