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山东省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新闻发布会。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牡丹区财政局、成武县财政局等相关负责人介绍活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记者在会上得知,自4月1日以来,菏泽市共办理不动产证7.5万余本,累计发放“消费券”2900多万元,惠及4.1万多户购房群众。 近年来,菏泽市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部分购房业主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为有效解决群众难题,疏通不动产权证办理的“中梗阻”,近日,市财政、住建、资规、商务、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实现不动产权证办理和促消费联动。 据悉,3月29日,市财政、住建、资规、商务、税务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不动产权证加快办理开展“消费券”活动的通知》〔菏财办[2021]3号〕。对办理增量房(一手房)不动产权证的购房户,在一定活动期限内实行“消费券”激励政策。 “消费券”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实际缴纳契税数额为基数,实行分阶段补贴,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原则上按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数额的10%确定;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原则上按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数额的7%确定。 “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参与活动的商场超市、餐饮店、汽车销售企业等商家均可使用。“消费券”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区)承担,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负责具体发放、兑付。自4月1日以来,全市共办理不动产证7.5万余本,累计发放“消费券”2900多万元,惠及4.1万多户购房群众。 下一步,菏泽市将继续加强市县统筹、部门联动,加大政策宣传和服务力度,总结推广各县区在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互相学习借鉴,加强舆论引导,扩大群众知晓度,增强群众办证维权意识,真正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