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培乐 “五一”假期将至,旅游消费等需求日益增加,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历下区市场监管局就餐饮、住宿、停车等旅游服务价格政策进行提醒告诫。 一、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相关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禁止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各相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罚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消费者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