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程安排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潘玉 通讯员张雪)3月2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淄博市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依据,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而制定。主要内容包含日程安排、科目设置、录取原则、志愿填报四个方面。 在科目设置方面,分为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种类型。其中,考试科目及分值与2022年保持一致,分别为语文(150分,含书写卷面分5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口语听力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初四年级2022-2023学年过程性测试及终结性测试均不再组织,按照满分计入体育与健康科目总成绩;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已产生的过程性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470分。会考科目共8门,分别为物理(90分,含实验操作10分)、化学(60分,含实验操作5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学(50分,含实验操作5分)、道德与法治(50分),信息技术(50分),艺术(50分)。会考科目按原始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依然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由初中学校自行组织,按等级形式公布,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 在录取原则方面,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将继续以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5b3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因考生成绩并列,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先参照并列考生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仍相同,则参照语数外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依然相同,则一并录取。 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其中,“3 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艺术类考生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全市考生的前75%;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必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 在志愿填报方面,2023年,我市继续采用普职一体化网上志愿填报的形式,普通考生志愿填报继续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6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两类:第一类为“3 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一个;第二类为高中阶段类,其中,普通高中类学校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愿和5个非指标生志愿,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 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专业设置两个平行志愿。 今年开始,普通高中非指标志愿由原来的三个提高到五个,进一步扩大了考生的志愿选择空间,更有利于考生选择心仪的学校,也更大限度地维护了考生利益。 志愿填报时,考生应将志愿学校拉开档次,切忌因盲目冲高导致落榜。且没有意向的学校不建议填报,一经录取后,考生不能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也不能再参与任何类别学校录取。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开通中考政策咨询热线,积极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主动为广大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持续提供温馨优质的中考政策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