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艺招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摄影类、其他类等共11个类别,其中“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到另外10个类别的专业使用。 山东省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省招考院负责组织管理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音乐类笔试科目考试2022年12月11日进行。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2023年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原则上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可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