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昌府区、莘县发布通知,25日起可申报2021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今天,东阿县也发布申报通知。 按照鲁财教〔2014〕37号文件规定,以下两类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补偿:一是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我国境内经国家和省正式批准设立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31日后就业的视为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享受补偿政策。 财政困难县是指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年进入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的县(市、区),具体名单可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https://sdxszz.sdei.edu.cn)查询。东阿县属于财政困难县。 艰苦行业是指县以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公办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国有农(林)场、水电施工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大学生村官工作纳入艰苦行业范围。 今年主要接收2018届高校毕业生申报,往年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在受理期内未申报的,也可一并补报。 其他未尽事项可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下载《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查看《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5日-28日 申报地点: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4室), 地 址:东阿县曙光街257号—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周广军 电话:0635-5109837。 提交材料: 《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一式2份(注意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上各审核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加盖公章)。 “东阿县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通知单”(或“干部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符合政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能证明在编在岗的就业文书或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东阿县邮储银行卡复印件1份。连续三年的工资发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在3年服务期内,经提拔或调动后,工作单位仍符合补偿政策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表需经调动后单位同时审核,并同时出具与毕业后就职的所有工作单位确认就业关系的增人卡及工资连续证明。 请将所需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现工作单位、材料名称。2021年10月25日-28日报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204室)。 需要注意的是,省、市两级市三支一扶同时需要人社局和乡镇政府审核;大学生村官同时需要组织部和乡镇政府审核。如果研究生阶段为公费,不可以补偿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