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太白湖新区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须重新申请。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本辖区具有太白湖新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小学五年级《学籍表》。初中学校可以招收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但不得招收未毕业的学生。 招生条件 太白湖新区招生分为以下五种类型:1.辖区内原住民适龄儿童 (1) 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可在户口簿地址或安置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户口簿地址或安置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 2.房户一致且实际上房入住人员子女 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住宅类)与现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自有房产交房并实际入住。(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3)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4)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如户口登记地址与房产登记地址在一个镇(街)范围内,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学校入学。3.户籍在我区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太白湖新区户籍,无自有房产或所购房产尚未上房入住的,可暂按太白湖新区租房地址或购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报名,并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太白湖新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建议回其父母户籍地入学。确需在太白湖新区入学的,暂按太白湖新区户口簿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报名,并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我区购房且户籍未迁入的人员子女)(以下统称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采取积分入学办法,具体办法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温馨提醒:因各地招生时间不一致,我区学位紧张,建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尽早在流出地学校报名。 5.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 指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等),入学安置按相关文件执行。 各类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时所需提供资料,扫描二维码查看 (三)其他要求 1.辖区内原住民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的,未拆迁及已拆迁未上房的根据户口簿地址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已拆迁安置且上房的按照《拆迁协议书》中回迁安置地址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2.房产、户籍时间要求2020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上房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无自有房产证明开具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2日。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生活能自理、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和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就读。 学区范围 招生计划 招生办法 2020年使用“济宁太白湖新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入学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验和通知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未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的,无法生成学籍。7月30日-8月5日,通过张贴招生简章、发布微信等方式进行招生报名宣传。 (一)申报 8月6日上午9:00-8月9日下午5:00,符合入学条件子女由其监护人登录专用网(http://tbhzs.wpyun.com)或“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 进入“济宁太白湖新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或“初一新生入学登记”,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未在规定时间注册报名的,将不再接收。 (二)网上预审 8月7日-12日。网上预审自8月7日开始,凡网上预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将不能再修改。网上预审不通过的,家长需及时登录平台,根据审核意见更正后重新提交报名,逾期未处理预审不通过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报名资格。 (三)现场审验。分类分批进行现场审验,具体如下: 8月13日-14日,a类(辖区内原住民适龄儿童)、b类(房户一致且实际上房入住人员子女)及e类(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完成网上报名后,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拆迁协议书或房产证(网上系统备案查询确认书、购房发票)、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等。 8月15-17日,c类(户籍在我区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d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并持积分确认单(审验现场打印)及相关积分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到山师大太白湖实验小学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四)入户审查 各学校根据各自具体现场审核情况进行安排。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入户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公示 8月22日-23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数及排序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2天。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申请积分入学子女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资料,逾期不再接受复核。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内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学位数划定入学积分资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的,可根据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的学校报到入学,不服从统筹安置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办理入学手续 8月27日-29日。家长根据各学校具体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学校招生电话)。 |